中新網(wǎng)鄭州5月25日電 (楊大勇)建立健全多部門協(xié)同參與的反家庭暴力工作體系、界定了家庭暴力行為、明確對特殊群體的保護……河南擬出臺的《河南省反家庭暴力條例(草案)》(下稱《條例(草案)》)引發(fā)關注。
“軟暴力”屬于家暴嗎?個人制止家暴行為算不算見義勇為?遇到家庭暴力該如何辦……對于這些民眾關心的話題,24日,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對《條例(草案)》首次提請審議,明確了家庭暴力范疇,突出了對特殊群體的保護原則與措施,增加規(guī)定了相關法律責任等內(nèi)容。
《條例(草案)》明確,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實施的身體、精神等侵害行為,主要包括:毆打、凍餓、殘害等人身傷害行為,跟蹤、騷擾、經(jīng)常性謾罵、恐嚇、侮辱、誹謗、散布隱私以及嚴重漠視、歧視、孤立等精神侵害,實施非正常經(jīng)濟控制、剝奪財物等侵害等行為。
在家庭暴力的處置方面,家庭暴力處理實行首接責任制,首先接到家庭暴力投訴、反映或者求助的部門、單位,應當按照工作職責做好受理、跟進和轉(zhuǎn)介工作,不得推諉,接受轉(zhuǎn)介的部門、單位應當妥善處置并向首接責任部門、單位反饋處置情況。涉及多個部門、單位職責的重大家庭暴力案件或者社會影響惡劣的8家庭暴力案件,應當聯(lián)合其他有關部門、單位共同處理。
家庭暴力不是家務事,《條例(草案)》明確鼓勵設立反家庭暴力專項基金,為經(jīng)濟困難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臨時生活救助。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(yè)事業(yè)單位、社會組織、個人通過出資、捐贈、志愿服務等方式,依法參與反家庭暴力工作。
其中,《條例(草案)》還特別明確,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正在發(fā)生的家庭暴力予以勸阻、制止、舉報和報案。鼓勵社會社會力量依法參與反家庭暴力工作,符合見義勇為確認條件的,依法予以確認。
在北京中簡(鄭州)律所閆廣濤看來,《條例(草案)》有諸多亮點,如采取列舉加概括的方式對家暴的定義和范圍做出科學的界定,明確了身體暴力、精神暴力、性暴力和經(jīng)濟控制等類型為家庭暴力行為,對有效預防和依法處置家庭暴力,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,是十分有必要的。
“個人制止家庭暴力行為,符合見義勇為確認條件的,依法予以確認!遍Z廣濤認為,該《條例(草案)》的通告,標志著河南省反家庭暴力工作今后有法可依,對維護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家庭關系,促進家庭和諧、社會穩(wěn)定能起到很好的保駕護航作用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