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社北京12月22日電 (記者 張素)記者從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獲悉,12月22日,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河南省委原常委、政法委原書記甘榮坤受賄一案。
檢方起訴指控稱,1999年至2021年,被告人甘榮坤利用擔任海關總署財務科技司副司長、財務裝備司司長、基建辦公室主任,北京海關關長,湖北省副省長,黑龍江省委常委、政法委書記,河南省委常委、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為他人在工程承攬、企業(yè)經(jīng)營、案件處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,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.66億余元。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甘榮坤的刑事責任。
公開資料顯示,甘榮坤生于1962年5月,江西彭澤人,江西財經(jīng)學院商業(yè)財會專業(yè)大學畢業(yè)。他于1983年7月參加工作,199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。
2021年6月,官方通報甘榮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,接受審查調查。同年12月,官方通報其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。他被指“對黨不忠誠、不老實,參加迷信活動”“追求低級趣味,長期沉迷賭博”“肆無忌憚大搞權錢交易”等。
今年4月,中央紀委國家監(jiān)委公開通報1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典型問題,其中披露了甘榮坤的貪腐細節(jié)。根據(jù)通報,2013年至2021年,他先后收受私營企業(yè)主等7人所送禮品、禮金折合共計211.57萬余元人民幣,他還要求私營企業(yè)主安排或陪同其家人前往境外旅游,相關費用由私營企業(yè)主支付。
本次庭審中,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(jù),被告人甘榮坤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,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(fā)表了意見,甘榮坤進行了最后陳述,并當庭表示認罪、悔罪。
法庭宣布休庭,擇期宣判。(完)